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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点击数:66发布时间:2024-01-31 11:03:53 来源: 新火狐体育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086,798,5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报告期公司紧跟市场形势、紧盯“大市场、大业主、大项目”业务目标,承压前行、主动作为,提升经营质量,拓展业务市场。全年承接业务量262.48亿元,同比增长2.92%,其中房建业务承接148.06亿元,业务占比56.41%;市政园林工程业务承接68.44亿元,业务占比26.07%;建筑工业化业务承接19.05亿元,业务占比7.26%;幕墙、装饰装修工程业务承接9.02亿元,业务占比3.44%;安装工程承接8.19亿元,占比3.12%;钢结构业务承接2.48亿元,业务占比0.94%,勘察设计及其他承接7.24亿元,占比2.76%。外地市场拓展方面,全年承接宁波市外浙江省内项目25.49亿元,占比10.45%,承接浙江省外项目46.69亿元,占比19.14%,其中浙江省外业务同比增长33.67%。

  房产业务审时度势精益求精。随着房地产行业的调整升级,公司强化了房产业务的项目遴选及风险防控,主要与品牌信誉良好、资金实力丰沛雄厚的优势房企合作。报告期承接了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邱一村安置房C1-4项目及C1-5项目、慈溪车站路地块项目、宁波绿城浙砾房产项目及鄞州区JD06-02-12地块一标段项目、浙江荣盛宁波高新区品盛房产商住地产项目及龙港市象北D03-03地块项目、上海春申景城三、四街坊居住小区四期等一系列质优量大项目。报告期公司继续保持与本地及浙江省内教育系统的良好合作伙伴关系,大力拓展教育类公建项目,全年承接了集士港九年一贯制学校(海西实验学校)新建工程、宁波前湾慈吉外国语学校、温州肯恩大学后勤综合楼建设工程、宁波诺丁汉大学室外运动活动场地改扩建项目等一系列项目。报告期公司深耕宁波,积极投身宁波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先后承接了鄞州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二期工程(一批次)、鄞州区“污水零直排”改造三期工程(一批次)III标段、白云街道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期)施工等项目,随着《宁波市全方面推进未来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的实施,本地未来社区建设及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将为公司业务承接带来更多机遇。

  抓住机遇加大本地制造业建筑市场经营。公司精准对接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优势,深度发掘工业建筑市场机会,报告期承接了爱柯迪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科技产业园项目、公牛集团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年产4.1亿套墙壁开关插座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总部基地项目、金力永磁(宁波)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高端磁材及1亿台/套组件项目、广博集团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杭州市祥符水厂扩建项目、金鹿集团总部大厦等一系列质优项目。

  市政园林业务稳中有进,外地拓展成果丰硕。报告期市政园林业务承接总量68.44亿元,其中宁波大市以外浙江省内业务占比12.53%,浙江省外业务占比32.12%。同时,业务创新取得新成绩,报告期首次承接了管廊盾构业务鄞州大道一福庆路综合管廊工程,高速公路养护业务喜迎突破,承接了象山港大桥及连接线、三门湾大桥及连接线养护工程。招宝山大桥北仑侧接线工程及杭州湾新区科兴路东延一期工程补充了公司一级公路桥梁建设及二级公路改建工程业绩,为后续业务成绩夯实基础。

  建筑工业化板块面对需求低迷、原材料价格攀升的市场形势,紧抓成本管理实施“滴水成河”行动,优化规章制度、推进产品创新,行业地位得到加强。广天构件新建实心方桩生产线,且已具备“省标、国标”全序列实心方桩规模化批量生产能力,同时,致力于新技术的研发,UHPC超高性能混凝土已试验研制成功。建工钢构新承接工程量2.95万吨,完成构件生产量2.35万吨,普利凯PC构件产能达5.78万立方,同比增长17.58%。东兴沥青积极求新谋变,首次成功中标大型交通工程沥青采购、高速道路养护供料项目。报告期广天构件及新力建材双获全国混凝土行业高质发展示范企业,广天构件荣获浙江省绿色建材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宁波市轨道交通立功竞赛先进集体。

  装饰装修板块以总承包业务为引领,夯实管理基础、充分的发挥“建乐班”的人才发掘和培育作用提升管控水平,发起装修幕墙重新出发行动,稳固强化与建材供应商及开发商的战略协同关系,承接了博洋宁波时尚中心项目幕墙工程、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产业园项目幕墙工程、东钱湖湖景酒店幕墙工程等多个大型有特色有一定的影响力的专业工程。勘察设计板块在稳步提升传统业务的同时,紧抓宁波市智慧勘察改革机遇,积极开拓创新,加强对勘察设计前沿新技术、新方法的学习和应用。宁冶勘承接了宁波市海曙、鄞州的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及房屋安全排查服务项目,宁波市鄞州区、海曙区、余姚市等地区的农房确权通过了各县市区组织的验收,同时抓住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业务机遇,承接了宁波地区80%以上的项目,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建工集团发挥建工设计院和明森院两院资源互补优势,成立了建工院二所,以温州金融中心项目为试点协同合作,有效推动了设计团队和技术资源的整合,强化了企业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一体化能力。市政设计新设嘉兴办事处和上虞办事处,多点联动,中标率有所增长。

  2021年公司依据有关要求及经营实际,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优化提升,修订颁布了《总经理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评价办法》、《内部审计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加强完善了内部管控体系,为公司平稳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报告期公司积极利用长期资金市场助力公司发展,以较低利率发行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共计募集资金7亿元,同时,公司拟发行10亿元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及10亿元中期票据的注册申请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等的发行丰富了公司融资渠道,优化了融资结构,降低了经营成本,提升了竞争优势。

  科学技术研发工作取得新成绩。年度内东兴沥青、新力建材、建工广天、广天重工四家企业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截至目前公司已拥有9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研发实力逐渐增强。公司全年获得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92项、软件著作权5项,获评省级工法14项,主编参编行业标准9项。完成《舟山港主通道工程北斗导航定位系统应用于跨海桥梁工程中的关键技术探讨研究与工程示范》、《基于预制小箱梁的隐式盖梁实施工程技术研究》、《BIM技术在砌体工程中精细化管理应用研究》等省级科研课题结题,新获省级科研课题立项4项,市级科研课题立项12项。

  公司建筑业信息化持续赋能,数智系统助推项目管理,安全质量管理迈上新台阶,BIM技术应用成效显著,全年累计获国家级奖项4项、省级奖项1项、市级奖项1项。建工集团打造了“数智建工”5+1模式,完成了供应商协同管理系统1.0版本的设计开发,发票管理2.0版本和应收模块全面上线,业务财务一体化系统试点运行。市政集团市政云系统完成了二期扩容与双机热备建设,在分公司及项目部推进智能决策分析系统,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集成完毕。建工建乐根据不同业务管理需要,对现有工作流程进行了深化提高,审批工作基本实现了“最多跑一次”。

  2021年公司获《财富》中国500强第475位、宁波市综合企业百强第22位、宁波市房地产建筑业纳税50强第11位(建筑业企业纳税第一位),宁波品牌百强榜服务业第25位;建工集团获全国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浙江省建筑业先进企业;市政集团获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信用等级评价5星、浙江省市政行业先进单位;建乐公司获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信用AAA级、复评浙江省文明单位;广天构件获全国混凝土行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示范企业、宁波市竞争力百强第24位;宁冶勘获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宁波市服务业百强企业。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在拉动经济稳步的增长、保障就业、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共同富裕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固定资产投资及房地产投资情况与建筑业发展紧密关联,202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52884亿元,比上年增长4.9%。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44547亿元,增长4.9%。分区域看,东部地区投资比上年增长6.4%,中部地区投资提高10.2%,西部地区投资提高3.9%,东北地区投资提高5.7%。

  2021年房地产开发投资147602亿元,比上年增长4.4%。其中住宅投资111173亿元,增长6.4%;办公楼投资5974亿元,下降8.0%;商业营业用房投资12445亿元,下降4.8%。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51023万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1173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待售面积22761万平方米,增加381万平方米。全年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165万套,基本建成205万套;全国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建设和筹集94万套。

  公司主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勘测考察、设计、施工、安装,市政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的设计、施工及预拌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先制作的构件、装配式建筑等的生产、销售。

  多年来公司建筑主业形成了以“大市场、大业主、大项目”为主的目标市场经营策略及总承包业务和专业分包业务相互配合的横向营销体系。公司通过成功孵化实施一大批富有影响力的“高、大、精、尖”项目,进行品牌经营,提升品牌优势,强化精品理念,深耕并巩固宁波本地及周边市场,拓展外地市场,逐步实现大区域发展。

  生产经营方面,通常情况下在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中标签约之后,在公司各级职能管理部门管控、指导和支持下,由各子、分公司成立工程建设项目部负责具体项目履约过程中各项事务(合约、成本、进度、技术、质量、安全等)的策划、实施、管理与综合协调,完成各项工程任务。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208.31亿元,同比增长11.86%,所有者的权利利益42.44亿元,同比增长11.86%。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3.20亿元,同比增长7.69%;实现净利润4.43亿元,同比增长48.84%;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净利润4.16亿元,同比增长48.7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现场加网络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现场出席9名,网络参与2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八、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周杰、徐文卫、徐朝辉、张朝君回避了表决。

  公司拟于2022年5月11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提供合计为191.04亿元担保额度。

  ●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余额为159,956.86万元,全部为对控制股权的人做担保的反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对子企业来提供担保余额为368,395.08万元,占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86.8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的规范性要求,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对公司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的银行授信及担保总额相关事项拟安排如下: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宁波建工母公司拟安排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58亿元人民币;其中本外币贷款额度不超过33亿元,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不超过25亿元。具体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上述担保事项具体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办理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在上述授权总担保金额191.04亿元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并表子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并表子公司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并表子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并表子公司使用;如在批准期间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发生新设立子公司的,在总担保额度内调剂额度比例并在年度内循环使用,具体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办理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若发生超过预计总额度的担保,则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20,000万元,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工程总承包,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设备及建筑周转材料租赁,钢结构件制作安装。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925,906.67万元,负债总额741,717.36万元,净资产184,189.3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0.11%。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65,826.31万元,净利润10,671.52万元。

  (二)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65,050万元,公司持股95%,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主要业务: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及其他建筑工程施工,园林工程,公路工程环保工程施工。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564,997.26万元,负债总额460,141.58万元,净资产104,855.6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44%。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1,747.25万元,净利润8,307.39万元。

  (三)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金43,800万元,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房屋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的施工。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359,008.73万元,负债总额268,780.45万元,净资产90,228.2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87%。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8,975.81万元,净利润8,097.50万元。

  (四)浙江广天构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6,261.40万元,公司持股77.24%,主要业务: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水泥预制构件、钢结构件的加工、制作。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25,948.35万元,负债总额79,796.08万元,净资产46,152.2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36%。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0,223.15万元,净利润7,013.28万元。

  (五)宁波冶金勘察设计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800万元,公司持股85%,主要业务:测绘,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土石方,预应力工程、特种专业工程施工;地基基础检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勘察、施工。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44,926.22万元,负债总额27,443.42万元,净资产17,482.8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09%。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414.84万元,净利润8,247.50万元。

  (六)宁波普利凯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主要业务:建筑工业化,装配式建筑设计、研发、销售。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39,284.00万元,负债总额29,901.28万元,净资产9,382.7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6.12%。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293.24万元,净利润258.96万元。

  (七)宁波建工钢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5,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钢结构、网架及配套板材的制作、安装、设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25,492.39万元,负债总额11,404.75万元,净资产14,087.6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4.74%。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217.02万元,净利润13.83万元。

  (八)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兴物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建筑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机电设备等的批发、零售。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20,931.81万元,负债总额15,769.06万元,净资产5,162.7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34%。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539.60万元,净利润557.59万元。

  (九)宁波建工广天构件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广天构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预拌混凝土、预应力管桩的生产;建筑构件、建筑装饰材料、水性涂料的批发、零售;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20,062.15万元,负债总额13,141.48万元,净资产6,920.6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50%。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176.77万元,净利润426.60万元。

  (十)宁波广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501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广天构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主要业务:生产销售商品混凝土、预应力管桩等。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1,985.97万元,负债总额7,159.13万元,净资产4,826.8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73%。实现营业收入11,027.97万元,净利润382.74万元。

  (十一)宁波甬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1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梁工程、园林及绿化配套项目施工。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4,803.89万元,负债总额10,240.32万元,净资产4,563.5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17%。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491.07万元,净利润-431.95万元。

  (十二)宁波东兴沥青制品有限公司,注册资金4,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沥青混凝土的制造、施工。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35,506.20万元,负债总额29,733.34万元,净资产5,772.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74%。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672.50万元,净利润671.78万元。

  (十三)宁波新力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要业务:水泥制品及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37,103.66万元,负债总额32,474.42万元,净资产4,629.2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7.52%。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644.38万元,净利润631.17万元。

  (十四)江油甬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9%。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35,779.70万元,负债总额31,578.62万元,净资产4,201.0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8.26%。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52.22万元。

  (十五)浙江广天盛源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6,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广天构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9,129.69万元,负债总额13,249.79万元,净资产5,879.9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26%。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497.02万元,净利润138.76万元。

  (十六)上饶广天建筑构件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广天构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4,402.10万元,负债总额9,818.04万元,净资产4,584.0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8.17%。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015.74万元,净利润905.52万元。

  (十七)宁波市明森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公司控股孙公司宁波普利凯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763.60万元,负债总额1,300.76万元,净资产462.8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76%。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29.20万元,净利润-59.01万元。

  (十八)宁波冶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6,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冶金勘察设计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181.05万元,负债总额999.94万元,净资产181.1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4.67%。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8.89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年度担保事项审议及办理程序规范,严格控制了担保风险,为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了重要的支持。公司对担保数额的预计符合公司的经营实际,同意将公司2022年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的预计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年度发生的担保均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且各项担保行为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对外担保风险上做到了严格控制,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独立董事同意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运作情况,继续向各子公司提供审批机构授权规定额度内的担保。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对外担保的额度进行。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余额为159,956.86万元,全部为对控股股东做担保的反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68,395.08万元,占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86.80%,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本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2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本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9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截止目前,大信已经支付了相应的执行款。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7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张静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2021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蔡陈,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从事过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郝学花,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以及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11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开始在本所执业、2013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包括:宁波建工、万方发展、汉鼎宇佑、海亮股份、海峡发展、洪通燃气。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30万元,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合计人民币180万元,与上一期(2021年度)提供的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相同。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派驻的审计团队在公司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具备有较高的财务审计能力及内部控制审计水平,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派驻的审计团队在公司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具备有较高的财务审计能力及内部控制审计水平,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现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09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4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4,000.00万元,期限为6年。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54,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5,247,169.8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7月14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4-00025号)验证。

  公司2021年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02,829,978.34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江油市龙凤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PPP项目”102,829,978.34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70,000,000.0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837,676.90元,江油甬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261,587.51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等)。

  为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制度规定的情形。

  为了规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2020年8月12日分别披露的《宁波建工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2020-051)。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详参阅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5,638,828.16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4-00224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披露的《宁波建工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划转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9,360,000.00元。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同意意见。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公司募投项目未分期,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总投资金额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投资金额: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计向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2.5亿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集团”)增资人民币2.375亿元;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投资”)增资1250万元,并由建工投资向市政集团增资1250万元,本次公司及建工投资合计向市政集团增资2.5亿元。

  公司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本次向市政集团增资事项,该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持股比例:公司直接持股95%,通过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城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及其它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环保工程的施工、养护;压力管道安装;机电设备安装、维修;沥青制品、水泥预制件加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管理服务及勘察、咨询、设计;保洁服务,物业服务,城市及道路照明设备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工程技术研发、工程技术服务;管道工程的施工、检测、养护;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生活垃圾及污染处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检测及技术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增资金额: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市政集团增资人民币2.375亿元;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建工投资增资1250万元,并由建工投资向市政集团增资1250万元,本次公司及宁波建工投资有限公司合计向市政集团增资2.5亿元。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增资后结果:本次增资后市政集团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90050万元,本公司持有市政集团95%股份,建工投资持有市政集团5%股份。

  市政集团最近两年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市政集团的增资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本次向市政集团增资后将较大提升市政集团的业务承接和工程建设能力,有利于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实现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增资对公司短期内的经营状况无重大影响。

  鉴于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对其资金管理形成有效控制,风险相对可控。公司将加强风险管控和经营管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现场出席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2021年度报告线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442,525,417.5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5,745,740.7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2,403,312.21元。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086,798,5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0,415,830.80元,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1.37%。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宁波建工母公司拟安排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58亿元人民币;其中本外币贷款额度不超过33亿元,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不超过25亿元。具体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七、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监事吴文奎、张艳、钟燕燕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参与表决监事低于3人,没办法形成有效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